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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爱菊

作词十法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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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3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阴字法
〔点绛唇〕首句,韵脚必用阴字,试以“天地玄黄”为句歌之,则歌“黄”字为“荒”字,非也;若以“宇宙洪荒”为句,协矣。盖“荒”字属阴, “黄”字属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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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3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点绛唇〕之句法为四七四五,与诗馀同。如董《西厢》云:“百媚莺莺,见人无语空低首。泪盈巾袖,两叶眉儿皱。”词中“莺”字属阴,正协。
用阳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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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3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寄生草〕末句七字内,第五字必用阳字,以“归来饱饭黄昏后”歌之,协矣;若以“昏黄后”歌之,则歌“昏”字为“浑”字,非也。盖“黄”字属阳,“昏”字属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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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3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寄生草〕句法,详于后文定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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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31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处标题为阴阳,而所论仅为平声之阴阳,馀三声不及焉。宋张炎《词源》论音律中所及阴阳者,但举〔惜花春〕《起早》一调之“锁窗深”句,以为“深”字不协,改为“幽”字;“幽”字不协,改为“明”字,然后乃协。是所论者,亦仅及平声而已,他不及也。大概往昔音律,阴阳仅仅及平,而为声祇有五,不如后世之有七有八,宋、元两代,情形固相同也。再周氏此处,不过于曲调中平声字用阴用阳者各举一例而已,并未说出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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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知某调、某句、某字是务头,可施俊语于其上,后注于定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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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务头之说,周氏首先标之,后人皆沿袭其大意,而实不知其究竟也。至王骥德始释之曰:“凡曲遇揭起其音,而宛转其调,如俗之所谓‘做腔处’,每调或一句,或二三句,或二三字,即是务头。” 清李渔继释之曰:“凡一曲中,最易动听之处是为务头。”据此,可知务头者,初则纯为音调中事,并非文字中事也。《曲律》又曰:“是调中最紧要句字。”又曰:“古人凡遇务头,辄施俊语,或古人成语一句 其上,否则诋为不分务头,非曲所贵。”明宁王权号涵虚子,有《务头集韵》三卷,全摘古人好语以辑成者,惜已不传。据此又可知务头一物,继由音调之事,寖假而为文字之事矣。周氏言“可施俊语其上”者,谓音调之美与文字之美,必令凑合而相得益彰,勿使参差而两俱减色也。而方以智《通雅》中论务头,谓指“为施俊语,亦非。盖谓其发声处当用阴阳字之类”。方氏原语近日长洲吴瞿安先生 《顾曲麈谈》中论例此事,乃专主三声与阴阳之说,其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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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务头者,曲中平上去三音联串之处也。如七字句,则第三、第四、第五之三字,不可用同一之音。大抵阳去与阴上相连,阴上与阳平相速,或阴去与阳上相速,阳上与阴平相连,亦可。每一曲中,必须有三音相连之一二语,或二音相连之一二语,此即为务头处。周氏谓“要知某调、某句、某字是务头”者,盖填词家宜知某调、某句、某字是务头也;换言之,谓 当先自定以某句、某字为务头,而为之定去上,析阴阳也。又谱中谓“可施俊语于其上”者,盖务头上须用俊语实之,不可拘牵四声阴阳之故,遂至文理不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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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此,学者倘一时不辨何处为务头者,但看曲谱中某调注明某某字必当去上、去平、上平、去上平等等,不可移易者,即知是该调声音美听之处;填词时若严守之,而文字又务求精警,务令声文合美,则虽不悉中为务头之处,要亦相去不远矣。且此等处文字纵或不能精警,至少亦必力全文理舆文意,万勿因其阴阳平仄之拘牵,而遂文理不顺,反令声文两事,成一妍媸错配情形,是宜切戒者也。
除上列王、李、方、吴四家之说外,如明人杨慎、王世贞,清人黄 瓯、谢章铤、刘熙载、杨恩寿,近人王季烈、童斐等,俱各有说。惟王、童两家赞助吴说,馀均不知究竟。兹并王、李馀意,罗列如次,以广参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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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世贞《曲藻》曰:“杨用修乃谓‘务头是部头’,可发一笑。”按杨氏原语待考。《通推》云:“教坊有部头,有色长。升庵曰‘周德清误呼部头为务头’,可笑也。”是杨氏笑人者,因疏于考订,又复为人所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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