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北辰 于 2020-4-5 14:54 编辑
词作应该怎么打标点
近日,我在一个微信群与诗友们讨论了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莫衷一是。 第一种观点:不押韵的地方打逗号,押韵的地方打句号。 支持这种观点的,有《诗词吾爱》格律检测软件,有罗辉编著的《常用词牌新谱》等。依这种观点,《浣溪沙》应该这样打标点:
《浣溪沙·宿醉离愁慢髻鬟》 宿醉离愁慢髻鬟。六铢衣薄惹轻寒。慵红闷翠掩青鸾。 罗袜况兼金菡萏,雪肌仍是玉琅玕。骨香腰细更沈檀。
第二种观点,以感情表达需要为主,表达完成再打句号。支持这种观点的有1949年以后出版的《宋词三百首》《花间集》等选本。依据这种观点,《浣溪沙》应该这样打标点:
《浣溪沙·宿醉离愁慢髻鬟》 宿醉离愁慢髻鬟,六铢衣薄惹轻寒,慵红闷翠掩青鸾。 罗袜况兼金菡萏,雪肌仍是玉琅玕,骨香腰细更沈檀。
第三种观点,以语义和乐段为依据打标点。支持这种观点的有中学语文课本、《中华诗词》杂志、《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所附的《标点符号用法》。依这种观点,《浣溪沙》应该这样打标点:
《浣溪沙·宿醉离愁慢髻鬟》 宿醉离愁慢髻鬟,六铢衣薄惹轻寒。慵红闷翠掩青鸾。 罗袜况兼金菡萏,雪肌仍是玉琅玕。骨香腰细更沈檀。
我本人倾向第三种观点。也想听听诗友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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