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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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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情形是凡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虽不在同一个韵部,可以通押。中唐以后,诗人苦于不能出韵的限制,试创了一些突破樊篱的"出格体",又叫"变体",出现了什么"进退韵"、"辘轳韵"、"葫芦韵"等形式。这些形式允许邻韵通押,但有定规,如"进退韵"是相邻的两韵间押,一进一退,即第二、第六句用甲韵(如"东"、"寒"、"虞"等),第四、第八句用则用与甲韵可通的乙韵(如"冬"、"删"、"鱼"等);"辘轳韵"是邻韵双出双入,即第二、第四句用甲韵,第六、第八句用与甲韵可通的乙韵?quot;葫芦韵"和"进退韵"差不多,也是相邻的两韵间押,但它要求先小后大,像葫芦似的,如第二、第六句押"一东",第四、第八句押"二冬",或第二、第六句押"十四寒",第四、第八句押"十五删"。这些"变体"并不普遍。在晚唐、宋代作诗形成一种时髦风气的,是"探头韵",也叫作"衬韵"、"借韵",就是首句用邻韵,其余各押韵句必须一韵到底,不得通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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