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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歌之“可译”与“不可译”问题谈
文 / 赵四
现代诗歌的这个“复数节奏”韵律,难免会引发我们体内深藏的密集恐慌症,尤其是在兴起革命的当年,瓦莱里就曾吃惊地看着他那个时代诗人们的诗律革命,“体系比人头还要多一点,因为有些人可以炮制好几个体系”[5]。传统格律的合辙押韵要求赋予了自然语言以一种冰冷的物质特性,它限制了创作者心灵内在音乐性的炽热自由联想。但它在声音传递、交流的过程中,却具有点燃另一双耳朵的效果,而灵魂内在音乐与外部语言的乐感之间也并没有某扇大门天然紧闭出内外两重天。所以,一个严肃的当代诗歌写作者将自己交付“口语”的程度必然是有限的。虽然人类语言总体上是在固定、程式化道路上前行,但语言本身自含有超越语言的内驱力。这一超越方向是靠文学,尤其是诗歌,加强其感性表达力来保证的。近现代以来世界各语种诗歌总体上使用的都是一种接近于口语体的听起来自然的诗歌语言,还是艾略特看得入木三分,“诗歌中的每次革命都倾向于是,也往往倾向于自称是,一种向普通说话的回归。”而革新过的诗歌语言又逐渐地向优雅和完美方面发展,但“同时口语在继续变化,于是这种诗歌用语便过时了。”[6]西方诗人在诗歌口语化的外观形式之内,许多人还是尝试将各种变异格律节奏隐于其中的。这方面,格律抛弃比较彻底的,大概非当代汉语诗歌莫属。因为各民族语言发展状况差异甚大。一个现代英语诗人,如弗罗斯特,他敢说:“格律——尤其在我们的语言中,其实就只有两种,谨严的抑扬格和宽松的抑扬格。古人有许多种格律,但如果依靠它们来应付所有的节奏,仍是贫乏的。”[7]所以像弗罗斯特、哈代、叶芝、奥登等都还是比较喜欢写格律体,并能在此框架之内呈现、传达新思想、新经验。
而一个当代汉语诗人,却真切地发现,在汉语古典诗歌格律的镣铐(及其典雅美学要求)之下,他/她几乎完全无法做一个自由吟唱的“新人”。文体自我意识极强大的汉语格律体诗似乎天然不适应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新旧交替时代人之真实思想情感的表达需要。其实归根结底是那时期全人类整体的认知思维模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后详)。格律诗的选择性、拒斥力、对传统文化素养的高度要求都使得当年五四时代的革命者们奋起近乎不讲理的破旧立新之大愿,一意地推行起了白话新诗。但是白话新诗的产生并不是始于独立的艺术运动,也就是并非是应诗歌变革的内在律令而生,比如它并没有一个欧洲“降格的浪漫主义”的19世纪甚或其前诗歌等着一个波德莱尔去把“诗”从300年法语只有散文而无诗的状态中夺回来(瓦莱里语)。它来自一个直接的断裂决心,“五四新诗……是一场远为广泛的社会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运动的组成部分。这场运动有明确的指归,就是要救亡图存,使日益衰败的古老国家重新崛起于现代的断层。”[8]现代汉诗在一开始就没有形成独立的自由意志,因而其获得“诗”之合法性的道路一百年来走得尤为艰难。不过白话新诗的产生虽主要是靠了革命家们的直接推动,但在白话文最终席卷了中华大地(十年它的散文传统就建立起来了)的语言现实面前,在某一天产生出白话新诗也会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也就是说,当初如此简陋、诗质稀薄的白话新诗终归幸存了下来,并逐渐踉踉跄跄发展壮大至今天的局面,合理的起点只有一个:白话文革命成功了。官方语言和群众话语都不再使用古代汉语,受欧化语法结构和表达方式影响形成的现代汉语建立起了自己日趋茁壮的传统[9],并日益和古代汉语分隔为近乎两种语言(图书馆序列的职称考试就可以用考“古代汉语”代替考外语)。但这一语言的断裂,尤其是文学语言的断裂也必然是含伤的,会带有自己的某种程度上的难堪后果。比如它在这一百年中会蓬勃地发展出党化官腔化一极和日益粗鄙化一极,都让人反思:是否现代汉语所倚仗的文化自身因难以真正以真理标准为自身标准而使其语言丧失了防微杜渐的内在自我保护机制。有人研究口语词汇表后提出,今天的现代汉语口语已是各大语种中最不文明的一种语言,西班牙语是最礼貌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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