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6|回复: 7

[佳作转载] 苏辙佚文二篇《诗说》、《春秋说》辑考

[复制链接]

5463

主题

10万

回帖

35万

积分

分区版主助理

四海论诗区总版助理兼诗词理论及樵川诗词首席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58285

热心奉献奖章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22-2-28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扬之水 于 2022-2-28 17:48 编辑

苏辙佚文二篇《诗说》、《春秋说》辑考
    【提要】本文所辑《诗说》、《春秋说》不见于今存各本《栾城集》,为现行各家苏辙文集的整理本和苏辙佚文的辑本所未录,也为苏辙研究者所忽略。本文通过对其内容的比较研究,揭示《诗说》与苏辙《诗集传》和《古史》二书所持观点基本一致;《春秋说》与苏辙《春秋集解》“西狩获麟”注解完全吻合。《诗说》与《春秋说》实是苏辙两篇“诗经学“和“春秋学”的重要论文,对研究苏辙的经学成就和学术思想至关重要,不可等闲视之。
    【关键词】 苏辙 佚文 考证 《诗经》 《春秋》
    苏辙诗文主要收录于“栾城四集”(即《栾城集》、《栾城后集》、《栾城三集》和《栾城应诏集》)。“四集”系苏辙生前亲自手编,比较真实可靠,《四库全书总目》说诸集“为辙所手定,与东坡诸集出自他人裒辑者不同。故自宋以来,原本相传,未有妄为附益者”。馆臣说今传《栾城集》“未有妄为附益者”不假,但在《栾城集》外尚广有佚篇,也是不争的事实。故近时学人多有辑补,栾贵明据《永乐大典》残本辑出苏辙佚文佚诗九首;曾枣庄、马德富整理《栾城集》也辑《栾城集拾遗》诗文四十八首;刘尚荣据《东坡和陶诗集》、《百家注分类东坡诗集》及《续资治通鉴长编》等书辑苏辙佚诗十五首、佚文四篇,后又广搜群籍,从《续资治通鉴长编》、《圣宋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等书辑苏辙佚文七十余篇,随中华书局版《栾城集》刊布于世 。经过诸先生努力,“栾城四集”以外的苏辙诗文,可以说大体已称齐备。但是载籍既博,披览不易,巨网之下,仍然难免遗珠之叹。近读明人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竟于《颍滨文钞》得《诗说》、《春秋说》二篇,遍检“栾城四集”与诸人所作辑补,都无相同篇章。《唐宋八大家文钞》自明代以来“为世所传习”(《四库全书总目》 ),其书并不难觅,但是此二篇却不见于今传各类苏辙文集刻本和新近诸家的整理本,也不见于诸先生的辑本,故为苏辙研究者所忽略。虽然《唐宋八大家文钞》在旧时被学人“家弦户诵”,而二篇论说却一直未引起学人注意,实与佚文无异。《诗说》、《春秋说》是苏辙关于《诗经》、《春秋》的两篇专论,内容十分重要,不可忽略。现揭橥于此,以与专家学者共赏析。
    一 佚 文
诗 说
    《诗序》非诗人所作,亦非一人作之。盖自国史明变,太师达雅,其所作之义,必相授于作诗之时。况圣人删定之后,凡在孔门居七十子之列,类能言之;而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汉兴,得遗文于战国之余,诸儒相与传授讲说,而作为之序,其义必有所授之也。于是训诂传注起焉,相与祖述而为之说,使后之学者释经之旨,而不得即以序为证。殊不知序之作,亦未为得诗之旨,此不可不辨。夫鲁之有颂,词过于实;《閟宫》之诗有曰:“居尝与许,复周公之宇。”以《春秋》考之,许即鲁朝宿之邑也。自桓元年郑伯以璧假许田,至僖公时,许已非鲁所有。尝地,无所经见,而先儒以为尝即鲁薛地,若难考据。而诗称“居尝与许”,为能“复周公之宇”何也?盖此诗之作,自“俾尔昌而炽,俾尔寿而臧”已下,至“天锡公纯嘏,眉寿保鲁。居尝与许,复周公之宇”,皆国人祝之之辞。望其君之能如此也。序诗者,徒得其言,而未得其意。乃为之言曰:“颂僖公能复周公之宇。”以为僖公果复尝、许,若未可信也。《鱼藻》言:“鱼在在藻,有颁其首。王在在镐,岂乐饮酒。鱼在在藻,有莘其尾。王在在镐,饮酒乐岂。鱼在在藻,依于其蒲。王在在镐,有那其居。”言鱼何在?在藻尔。或颁首,或莘尾,或依蒲,自以为得所也。然特在藻在蒲而已焉,足恃以为得所。犹之幽王何在?在镐尔,或岂乐而后饮酒,或饮酒而后乐岂,若无事而那居,自以为乐者。然徒在镐饮酒,湛于耽乐,而不恤危亡之至,亦焉足恃以为至乐?此诗人所刺也。序诗者徒见诗每以鱼言物之多,故于此亦曰“万物失其性”;以镐为武王所都,故于此曰“思武王”,恐非诗之旨也。《清庙》之序曰:“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昔武王崩,成王幼,周公位冢宰,正百官而已,未尝居摄也。汉儒惑于荀卿与夫《礼记》之说,遂以谓周公实居摄。然荀卿之言好妄,而《礼》所记杂出于二戴之论,于此附会其说曰:“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然则成洛邑者周公也,至于朝诸侯、率以祀文王,使周公为之,不几于僭乎?《将仲子》之序曰:“小不忍以至大乱。”以《春秋左传》考之,祭仲之谏庄公,以不如早为之所。庄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又曰:“无庸,将自及。”又曰:“不义不昵,厚将崩。”终至于伐诸鄢。庄公之志,不早为之所,而待其自毙,盖欲养成其恶,而终害之故也。故《春秋》讥之,而《左氏》谓之“郑志”,以郑伯之志在于杀也。《将仲子》之刺,亦恶乎养成其恶而终害之?序诗者曰:“小不忍以致大乱。”盖不知此。观庄公誓母姜氏于城颍,则庄公之用心,岂小不忍者乎?《召旻》所刺,刺幽王大坏也。始曰“旻天疾威”,而卒章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思召公之辟国,特其一事耳。而序诗者,遂以《旻》为“闵天下无如召公之臣”,焉足以尽一诗之义?《淇奥》所美,美武公之德也。武公之德如诗所赋,无施不可。序诗者,徒见诗言曰“有匪君子”,即称其有文章。武公所以为君子,非止文章而已。见诗言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即称其“又能听其规谏”。武公所以切磋琢磨,非止听规谏而已。是言也,又似非能文者所为。即此观之,诗之序,非汉诸儒相奥论撰者欤?不然,何其误诗人之旨尚如此!至如《载驰》、《抑》诗称作诗者谥,《丝衣》引高子及灵星以证其说,若此之类,序非诗人作明矣。如《江有汜》言美媵也,勤而无怨,嫡能悔过也,辞意并足矣。又曰:“文王之时,江汜之间,有嫡不以其媵备数,媵遇劳而无怨,嫡能自悔也。”如《式微》言:“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而《旄丘》曰“责卫伯”,因前篇以见意,足矣。又曰:“狄人迫逐黎侯,黎侯寓于卫,卫不能修方伯连率之职”云云,何其辞意重复如此!若此之类,序非一人作明矣。或者谓如《江有汜》之为美媵,《赉》之为锡予,《那》之祀成汤,《商·武》之祀高宗,疑非后人所能知而序之者。曰:不然。自诗作已来,必相授于作之之时,况圣人删定之后乎!
春 秋 说
    名分立,礼义明,使斯民皆直道而行,则圣人之褒贬未始作也。名分不立,礼义不明,然导以名分而或知戒,谕以礼义而或知畏,犹有先王之泽在,则圣人之褒贬因是而作也。名分不足以导之使戒,礼义不足以谕之使畏,而先王之遗意已不复见,则圣人虽欲褒贬,亦未如之何矣。愚于仲尼作《春秋》见之。周之盛时,赏罚一于主断,好恶公于人心,赏其所可赏,皆天下之同好也;罚其所可罚,皆天下之同恶也。虽鄙夫贱隶,犹知名分礼义之所在而不敢犯者。不幸虽幽、厉失道,天下版荡,然天子之权未尝倒持,而名分礼义在天下者,亦不敢逾也。当是时,王迹不熄而《雅》道存;《雅》道存而《春秋》不作。则褒贬安所著哉?奈何东迁之后,势已陵替,赏罚之柄不足令天下而《雅》道息,《雅》道息则名分逾而礼义丧矣。然尚有可救者,五霸起而合诸侯、尊天子。葵丘之会,伐原之信,大搜之礼,有足多者。至如鲁未可动,亦以能秉周礼,使先王纲纪之遗意绵绵有存者。又幸而一时卿士大夫事君行己,忠义之节,间有三代人才之遗风。圣人于此,知夫导以名分或使知戒,谕以礼义或使知畏,故与之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而责备致严。则《春秋》之作,亦其人可得而褒贬欤!逮五霸既没之后,春秋之末,陵迟愈甚。吴越始入中国,干戈纵横,则中国几于沦胥矣。当时诸侯皆五霸罪人,而先王纪纲遗意与夫人才遗风,扫地荡尽。终于田常篡齐,六卿分晋,圣人于此,知夫名分不足以导之使戒,礼义不足以谕之使畏,虽欲褒贬,亦未如之何矣。故绝笔获麟,止于二百四十二年。获麟之后,书陈恒弑其君之事,已非圣人所笔。噫!《春秋》不复作,其人不足与褒贬欤?然自《诗》亡而《春秋》作,孟轲以为“王者之迹熄”;至于《春秋》不复作,则又先王之泽竭焉,可胜叹哉!
    二 杂 考
    《诗说》、《春秋说》两篇见于《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一六四《颍滨文钞》“说赞辞赋祭文杂著”类,同属“说”体的文章共收三篇,其一《易说》(“夫乾天下之至健也”至“亦位于其中而已矣”),其二、三即《诗说》和《春秋说》。《易说》与《栾城三集》卷八《易说三首》第三首完全相同,可定为《易说三首》之三,《诗》、《春秋》二说却一时找不到出处,当为佚文。
    众所周知,《唐宋八大家文钞》是“掇韩公愈,柳公宗元,欧阳公修,苏公洵、轼、辙,曾公巩,王公安石之文,而稍为批评之”而成,其性质当然是韩愈至苏辙等八大家文章的选编。二十卷的《颍滨文钞》与九十六卷的“四集”相比,无疑也是选本。何以其中竟有“四集”所无的文章呢?茅氏自述《颍滨文钞》内容包括“其《上皇帝书》及《札子》、《状》十九首,与他执政书十首,诸论及《历代》、《古史》名论八十二首,策二十五首,序、引、传七首,记十二首,说、赞、辞、赋、祭、文、杂著十一首”,总共一百五十六篇。这百五十余篇文章来源于两类文献:一是苏辙文集,二是苏辙学术专著(《古史》)。取自《古史》的二十五首,《颍滨文钞》卷一一标为《古史论》,即齐、鲁、陈、蔡叔、卫、晋、楚、燕、越、晏平仲、屈原、孟尝、平原、魏公子、春申君、苏秦、王翦、刺客、虞卿、鲁仲连、穰侯、范睢蔡泽、白起、李斯、蒙恬等篇传后的“苏子曰”,按之原书,一一皆可符证。
    而《易》、《诗》、《春秋》三说,茅氏于首篇《易说》注:“以下三首,非公文之至者。存之,特以见古人穷经之学。”茅氏只从文章学上略表不满,以为不是苏辙文章中最好的,但是并未说明是取自别书。我们用二篇与苏辙其他学术著作比较,也无相同篇章。可见三篇非如《古史论》录自别书,而是从苏辙文集中选出。苏辙集虽如馆臣所言“自宋以来,原本相传”,但自宋迄明,版本既多,翻刻各异,各种版本之间在文篇上此多彼少,亦是常事。况且《宋史·艺文志》于《栾城集》八十四卷、《应诏集》十卷外,复有《策论》十卷、《均阳杂著》一卷;焦竑《国史经籍志》于《栾城集》外,别出《黄门集》七十卷。说明在“栾城四集”外尚有其他苏辙文录行世。 《诗》、《春秋》二说既可能出自明代尚存的某本《栾城集》,其收文与今传本互有出入,甚或比今本为多;也可能取自别种苏辙文录,其收文有《栾城集》所无者。栾贵明仅据残本《永乐大典》即辑得今本所无佚篇九首就是明证;《永乐大典》所引或称《苏文定公集》,或称《苏颍滨集》,也许正反映了明时多种苏辙文录行世的事实。《诗》、《春秋》二说也许是多于今传本的某本《栾城集》之佚篇,也许是明代流行的别本苏辙文录之孑遗。我们有理由将其与《永乐大典》的佚文一例对待,作苏文佚篇处理。
    前揭茅坤说《易》、《诗》、《春秋》三说“非公文之至者”,似乎三说文字并不可观,这是不是暗示着对文章内容也表示怀疑呢?回答是否定的。《易说》已作为《易说三首》之一收入《栾城三集》之中,其为苏辙文无疑。《春秋》、《诗》二说,内容也与苏辙其他论著观点一致,可证并非假托,亦非他人之作窜入。茅氏明言其为“公(辙)文”是有根据的。试举数例如下:
    先看《春秋说》。从上揭全文可知,《春秋说》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孔子作《春秋》问题,其观点与苏辙所撰《春秋集解》是一致的。文中分析孔子为何作《春秋》,《春秋》为何起于隐公、终于哀公,提出“衰周三世说”:“幽、厉失道,天下版荡,然天下之权未尝倒持”,“王迹不熄而《雅》道存”,故《春秋》不作。“东迁之后……而《雅》道息”,“名分逾而礼义丧”;但是“尚有可救”,“五霸起而合诸侯”,“先王纲纪之遗意绵绵有存”,“间有三代人才之遗风”,故孔子“导以名分或使知戒,谕以礼义或使知畏”,于是作《春秋》。“五霸既没之后”,“先王纪纲遗意与夫人才遗风,扫地荡尽”,已经没有施教的基础,“故绝笔获麟,止于二百四十二年”。
    这种对衰周历史三世的划分,与苏辙《春秋集解》卷一二“西狩获麟”注十分一致:
    自周之衰,天下三变,而《春秋》举其中焉耳。其始也虽幽厉失道,王室昏乱,而礼乐征伐,犹出于天子。诸侯畏周之威,不敢肆也。虽《春秋》将何施焉?
    及其中也,平王东迁,而周室不竞。诸侯自为政,周道陵迟,夷于列国,迨隐之世,习以成俗,不可改矣。然而文、武、成、康之德犹在,民未忘周也。故齐桓、晋文相继而起,莫不秉大义以尊周室,会盟征伐,以王命为首。诸侯顺之者存,逆之者亡。虽齐、晋、秦、楚之强,义之所在,天下予之;义之所去,天下叛之。世虽无王,而其法犹在也。故孔子作《春秋》,推王法以绳不义,知其犹可以此治也。
    及其终也,定、哀以来,齐、晋既衰,政出于大夫;继之以吴、越、荆蛮之众,横行于中国。以势力相吞灭,礼义无所复施,刑政无所复加。虽欲举王法以绳之,而诸侯习于凶乱,不可告语。风俗靡然,日入战国。是以《春秋》终焉。由此观之,则《春秋》起于五伯之始,而止于战国之初。隐、哀适其时耳。可见《春秋说》与“获麟”注完全是一个腔调,犹之乎脱 墼 于同一模型。特别是文章的后一段,两者都用孟子“《诗》亡《春秋》作”一语作结,更是形神毕肖。
    其次看《诗说》。《诗说》中心议题批评《毛诗序》。首先开宗明义指出:“《诗序》非诗人所作,亦非一人作之。”其下则备举《毛诗序》关于《閟宫》、《鱼藻》、《清庙》、《将仲子》、《召旻》、《淇奥》、《载驰》、《抑》、《江有汜》、《旄丘》等篇误说,一一举例辩驳。关于“《诗序》非诗人所作”之说,正是苏辙“诗经”学思想的突出特点。其《诗集传·关雎序》即明确说:“今《毛诗》之叙,何其详之甚也!世传以为出于子夏,予窃疑之”,“《诗》之叙未尝详也,《诗》之亡者,经师不得见矣,虽欲详之而无由。其存者将以解之,故从而附益之以自信其说。是以其言时有反复烦重,类非一人之词者。凡此,皆毛氏之学,而卫宏之所集录也”。一详一略,一明一暗,彼此正好上下呼应,前后补充。
    该文对《閟宫》以下各篇诗序的驳辩,也与苏辙《诗集传》注解诸篇的观点一致。如《閟宫》有“居尝与许,复周公之宇”之句,《诗序》说是“颂僖公能复周公之宇”。苏辙以为只是“国人”祝愿之辞,“望其君之能如此也”。《诗序》“徒得其言,而未得其意”,“以为僖公果复尝、许”,“未可信也”!这与《诗集传》卷一九本诗注“夫此诗所谓‘居尝与许,复周公之宇’者,人之所以愿之,而其实则未能也”之说完全吻合。
    又说《鱼藻》之诗,是借鱼依藻、蒲为安起兴,说王在镐行乐,是“不知危亡之至”。批评《诗序》解该篇为“万物失其性”,是“思武王”,“恐非诗之旨也”!这与《诗集传》卷一三注:“鱼何在,亦在藻耳。其所依者至薄也,然其首颁然而大,自以为安,不知人得而取之也。今王亦在镐耳,寡恩无助,天下将有图之者,而饮酒自乐,恬于危亡之祸,亦如是鱼也。毛氏因在镐之言,故序此诗为思武王,以在藻颁首,为鱼得其性。盖不识鱼之在藻之有危意也。”内容也是相同的。
    由上可见,《诗说》关于《诗序》非诗人所作的观点,以及对各篇《诗序》的个案分析,都与《诗集传》、《古史》吻合,其为一人之辞盖无可疑。
    《诗说》、《春秋说》,茅氏既将其与《易说》同列,又没有特别交待其特殊来历,说明它们与《易说》等其他文章一样,同取于栾城文集,三篇文字在版本上是有依据的,从而排除了其他资料“妄为附益”的可能。其中,《诗说》的观点与《诗集传》、《古史》吻合,《春秋说》的观点也与《春秋集解》无殊,两篇文章在内容上与苏辙思想的一致性,又排除了他人文章窜入的可能。因此,我们可以说,《诗说》、《春秋说》本是苏辙作品,只是长期未被重视罢了。《诗说》、《春秋说》两篇反映了苏辙重要的经学思想,特别是其怀疑《毛诗》小序的观点在这里得到充分展开,孔子作《春秋》的原因和《春秋》始隐终哀的用意,在这里也得到专门探讨,二文是我们研究苏辙“诗经学”思想和“春秋学”成就的宝贵文献,弥足珍贵!不可等闲视之。

5463

主题

10万

回帖

35万

积分

分区版主助理

四海论诗区总版助理兼诗词理论及樵川诗词首席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58285

热心奉献奖章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22-2-2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茅氏只从文章学上略表不满,以为不是苏辙文章中最好的,但是并未说明是取自别书。我们用二篇与苏辙其他学术著作比较,也无相同篇章。可见三篇非如《古史论》录自别书,而是从苏辙文集中选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63

主题

10万

回帖

35万

积分

分区版主助理

四海论诗区总版助理兼诗词理论及樵川诗词首席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58285

热心奉献奖章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22-2-28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见《春秋说》与“获麟”注完全是一个腔调,犹之乎脱 墼 于同一模型。特别是文章的后一段,两者都用孟子“《诗》亡《春秋》作”一语作结,更是形神毕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63

主题

10万

回帖

35万

积分

分区版主助理

四海论诗区总版助理兼诗词理论及樵川诗词首席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58285

热心奉献奖章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22-2-2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诗序》非诗人所作”之说,正是苏辙“诗经”学思想的突出特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63

主题

10万

回帖

35万

积分

分区版主助理

四海论诗区总版助理兼诗词理论及樵川诗词首席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58285

热心奉献奖章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22-2-2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诗说》关于《诗序》非诗人所作的观点,以及对各篇《诗序》的个案分析,都与《诗集传》、《古史》吻合,其为一人之辞盖无可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63

主题

10万

回帖

35万

积分

分区版主助理

四海论诗区总版助理兼诗词理论及樵川诗词首席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58285

热心奉献奖章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22-2-2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诗说》、《春秋说》两篇反映了苏辙重要的经学思想,特别是其怀疑《毛诗》小序的观点在这里得到充分展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万

主题

105万

回帖

387万

积分

分区版主

总版主兼大别山峰和《中华诗人》杂志社首席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870021

特别贡献奖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22-3-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佳作提赏,点赞情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59

主题

23万

回帖

61万

积分

管理员

论坛副站长兼四海论诗区总版主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11972

特别贡献奖勤勉版主勋章敬业首版勋章

发表于 2022-3-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佳作,,受益匪浅。祝老师创作愉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粤ICP备18000505号|粤ICP备17151280|香港诗词

GMT+8, 2025-5-14 14: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