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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歌之“可译”与“不可译”问题谈
文 / 赵四
在古典主义艺术中,一种完全形成的思想可以产生“表述”它、“转述”它的言语。古典主义思想是无时间延续的,古典主义诗歌仅有对它的技术性布局必不可少的时间延续。在现代诗学中,情况正好相反,字词产生一种形式上的连续,在这个连续中,一种缺少这些字词便无以表达的知识或感情的密度渐渐地显示出来:所以,言语是带有更多精神构思的深蕴的时间,在这种构思中,“思想”早已整装以待,一点点地被字词的偶然性确立起来。这种字面上的运气会结出一种有意义的成熟果实,并预示着不再是一种“制造”,而是一种可能的偶然事件的诗歌时间,是一个符号与一个意向的相遇。现代诗歌与古典主义艺术由于一种差异而势不两立,这种差异涉及语言的整个结构,除了同一的社会学意向之外,它们之间毫无共同之处。[16]
但是,内化完了这一认识之后,我们还得反思、修正,这一视角并不能涵盖对“现代诗歌”的全部理解,原因在于,它没有涉及到创作动力学问题,也就是前此所引艾柯言及的那个起点:“想象力自知已达到能够创作”的感情状态。欧陆美学的类似主张不断地被美国强力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斥为新造一个语言能够认识一切的“语言造物主”,原因也恰在此。相信艾柯的中性状态表述不会受到布鲁姆的批评,但会被布鲁姆有意忽略掉,因为艾柯仍有意无意地保留了一个“想象力造物主”,而布鲁姆信奉的是从认识深化了的弗洛伊德自我心理学深度而出的“创伤源点论”和崇高美学,他认为凭此才可以解释缘何诗人能生出伟大的诗篇,“真正的船是造船者”,语言“单子”如果不在写作过程中经由独特个体诗人情绪力量的推进,选择外指的经验及其新可能性导向,只执迷于在语言内部的编织的话,往往会写出可写性大于可读性的文本,甚至是不可读文本。有没有能力在半无意识状态的写作过程中“选择”出具新颖性、可理解性、普世性形象、情感兼具的“诗”检验的是天才诗才的有无。
其实,对现代诗歌的写作过程的理解,如果创作起于布鲁姆的“创伤源点”(或艾柯的想象力自知已在能创作的感情状态),中经罗兰·巴特揭示的语言能力受偶然性支配推行诗句的技术过程,再到弗莱观察的文本最后呈现出一种富“联想节奏”的内在音乐性。我个人认为,认识就相对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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