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歌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和武汉经济社会发展,赞美时代新生活,特举办本次诗词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东湖诗社 江汉大学报 由以上单位负责人组成大赛活动组委会。 二、参赛方式 1、凡符合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歌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赞美时代新生活的主题,新创作的诗、词、曲、联及新诗作品(未公开发表)均可参赛。作品须拟有题目,诗、词、曲、联每人限投稿3首,新诗限投稿2首、每首不超过50行。 3、大赛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三、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将于相关媒体公示。 2、获奖作品将在有关刊物发表或结集出版。 3、举行诗词朗诵会公布获奖作品并进行表彰。 4、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诗词楹联学会办公室(地址:江汉大学J01A203号)。 电话:027-84226657; 联系人:于辉,手机号:13035141589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诗词大赛”组委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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