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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彦儒 于 2020-7-15 10:55 编辑
6月19日 星期五 晴转阴
安宁新村欠暖费的业主大多给发了律师函,律师函明确要求除了把所欠暖费全额交清外,再交一倍与暖费的滞纳金。我给业主起草了给律师发的短信。短信如下:
律师的代名词:正义!任何亵渎、玷污律师的行为都是令人不齿的。
安宁新村供热一直没有正常过。欠暖费是因供热不正常引发的,供热公司负全部责任。清欠暖费没有问题,只要平等协商、主动担责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不明真相、不分皂白、不讲责任、妄加滞纳金,律师函、律师电话催迫交欠、交滞纳金是一种无视民意、不顾情理法理、肆意践踏业主尊严、严重侵犯业主权益的黑恶行为。
自重!!!
不知道欠费业主给律师发了没,没做调查。我是发了。随即给我回短信:“额,请问您是哪个小区的哪个业主?我好把您的情况跟供热公司反映。”我回:“我是安宁新村业主王彦儒。”后拔手机,我坚持不接。于是又回短信:“发律师函是告知事项,不是起诉,对取暖费等有异议,您可以直接去供热公司大厅,那里的工作人员等待与您协商。”看了内容后,我明白起诉的可能性不大了。这心里就有底了。什么协商、协商也得你供热公司来找我们业主,业主不可能找你,因为供热公司就根本没有协商的诚意。
我们的第一步算是小胜了,目的也基本达到了。
这里的事少了,论坛打理时间就可以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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