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词十法疏证》(五) 任中敏 五、入声作平声 施于句中,不可不谨。皆不能正其音。 按“正其音”之“正”字,意乖,或为“乱”字、“失’’字之讹也。康刻《太和正音谱》“皆不”作“言不”,亦未见其是。原书周氏自序云:“以入声派入平上去三声也。作平者最为紧切,施之句中,不可不谨。”又云:“入声于句中不能歌者,不知入声作平声也。” 泽国江山人战图 第一,“泽”字,无害。 红白花开烟雨中 第二,“白”字。 按于第一句说明“无害”,此下皆无说明,是谓此下皆“有害”也。“有害”云者,谓乱其句中平仄之常轨耳。大约七字句中,第二、第四、第六三个字,必正其为平为仄,不可通假,其馀之四字中,要勿与上下二字,连成三平或三仄,否则即为有害也。如第一句中“国”作上,并不作平,而“泽”作平,首四字为平仄平平,并无三平三仄之相连,故无害。第二句中“白”字,不但因位次第二为不能乱,倘作平则“红白花开烟”,且五平相连矣,故有害。 瘦马独行真可哀 第三,“独”字,若施于仄仄平平仄仄平之句则可,施于他调皆不可。 按各本《中原音韵》此处原文皆作仄仄平平仄仄平平,末衍一平字,兹删去。此句“独”字如作平,则“独行真”成为三平相连矣,故有害。若“真”字属仄,遂无妨,故谓施于仄仄平平仄仄平之句则可也。今“真可哀”三字为平仄平,非仄仄平,故不可。 人生七十古来稀 第四,“十”字。 点溪荷叶叠青钱 第五,“叠”字。 刘顶元来不读书 第六,“读”字。 凤凰不共鸡争食 第七,“食”字。 按“十”字、“读”字,位次第四、第六,倘作平则乱其常轨,故有害。“叠”字、“食”字倘作平,则与上面下面之二字,各成三平相连,故亦有害。 六 阴阳 用阴字法 〔点绛唇〕首句,韵脚必用阴字,试以“天地玄黄”为句歌之,则歌“黄”字为“荒”字,非也;若以“宇宙洪荒”为句,协矣。盖“荒”字属阴, “黄”字属阳也。 按〔点绛唇〕之句法为四七四五,与诗馀同。如董《西厢》云:“百媚莺莺,见人无语空低首。泪盈巾袖,两叶眉儿皱。”词中“莺”字属阴,正协。 用阳字法 〔寄生草〕末句七字内,第五字必用阳字,以“归来饱饭黄昏后”歌之,协矣;若以“昏黄后”歌之,则歌“昏”字为“浑”字,非也。盖“黄”字属阳,“昏”字属阴也。 按〔寄生草〕句法,详于后文定格中。 此处标题为阴阳,而所论仅为平声之阴阳,馀三声不及焉。宋张炎《词源》论音律中所及阴阳者,但举〔惜花春〕《起早》一调之“锁窗深”句,以为“深”字不协,改为“幽”字;“幽”字不协,改为“明”字,然后乃协。是所论者,亦仅及平声而已,他不及也。大概往昔音律,阴阳仅仅及平,而为声祇有五,不如后世之有七有八,宋、元两代,情形固相同也。再周氏此处,不过于曲调中平声字用阴用阳者各举一例而已,并未说出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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