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叶秀嫦 于 2019-4-13 15:47 编辑
作者:蔡宝瑶
下面讲一讲押韵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前人作诗押韵有所谓八戒,由于诗歌写作的发展,后来又有人总结出几戒。有一些不属于禁忌之列,只是要避免出现,这里我一一展开讨论。
一是平仄混。
初学诗的人往往用韵母相同而平仄各异的字押韵,尤其是现代语中读平声而古时读入声的字,如“石”、“国”、“激”、“昔”等字押韵。有的在不押韵的单句末尾用了平声字,这都是不合撤的。辨四声不但是学平仄的基础,也是学押韵的基础。
二是窜韵,也叫“别韵”。
既同一字因音韵不同,而意义亦别者,误押之即为别韵。如“重”字于二冬韵作“复叠”解,于二宋韵则作“贵重”解;“降”字于三江韵作“顺服”解,而于三绛韵中则作“下落”解等等。
有的人由于不知道异义、异音的同一汉字分属不同的韵部,作诗就会窜韵。例如“分”字,若用在“新旧两平分”句中,属平声十二文;若用在“你我有缘分”句中,则属去声十三问。所以作诗时,对押韵的字要好好辨认其字义和读音。
平仄两音意义不同者, 三是凑韵。
就是在押韵的字眼上随便拈一个押韵的字凑数,其意思与全诗毫不相干。这在顺口溜、莲花落和戏剧唱词中是常见的,但若出现在格律诗中那就显得俗气了,并对表情达意有妨碍。
《次韵代留别》苏轼
绛蜡烧残玉斝飞,离歌唱彻万行啼。
他年一舸鸱夷去,应记侬家旧住西。
西施不姓西,这里的“西”字就是凑上去的。西施姓施,因为她住在西邻,所以称为西施。
四是出韵。
有的人由于读字发音不正确,或受方言影响,又不熟悉诗韵,作诗往往会出韵,例如有的方言中,“魔”、“谋”二字读音差不多,可是它们在《平水韵》中分别属五歌、十一尤,二者不通押;在《诗韵新编》中分别属二波、十二侯,二者也不能通押。如果这两个字在一首诗中同时作韵脚,那就出韵了,这也叫“落韵”。所以初学作诗时,凡叶韵用字,过去未见过先例的,须和韵书查对一下。
今人写律诗,中华诗词学会提倡用新声新韵,也可用平水韵,允许双轨制。但一首诗中不能混用。用新声韵写律诗,也必须在二、四、六、八句句尾押平声韵,一韵到底。首句如为平声收,亦应押平声韵。有些诗友写律诗,忽略这些要求,造成“出韵”现象。如有首《庆祝建党85周年》的诗,其中第二、四、六、八句是:“创立巩固新政权,开放引资促发展。独立自主办航天,和谐创新永向前。”“权、天、前”是平声,“展”是仄声,出韵了。
五是倒韵。
就是把一些习惯性搭配词组,前后颠倒过来迁就韵脚。例如:“花葩”、“嫩凉”、“崎岖”等,不能为了押韵而把它颠倒过来,成为“葩花”、“凉嫩”、“岖崎”。如果颠倒过来意思也讲得通,对诗的表情达意没有妨碍,不能算倒韵。如“明月”、“归鸟”、“川流”、“尧舜”、“秦汉”等。然须于义不碍方可。如不可而倒之,即称之为倒韵,切不可用。
即把一个常规的双声词颠倒顺序以求押韵,如“江河”变为“河江”,虽然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但斧痕明显。
六是重韵。
诗中出现过的韵字,再次出现,并用来作韵脚,叫做重韵。此在近体诗悬为厉禁,而古体诗则不避。
七律《京师废宅》
北宋诗人:张耒
当道朱门白昼扃,高堂歌吹久无声。
古窗积雨昏残画,朽树经阴长寄生。
问下老人时洒扫,旧时来客叹平生。
艳姬骄马知何处,独有庭花春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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